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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新规·影响你我生活

admin 创业 2022-10-22 21:38:34 443 0

【商务】

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收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首设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进行统一规范,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度。

条例还首设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财政部等8部门发布公告,自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增加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番茄汁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

【网络】

不得利用算法杀熟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操纵榜单、控制热搜,实施影响网络舆论的行为。

《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在线民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3月1日起,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医疗】

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全国互认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明确医疗机构应在不影响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互认标识( HR )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办法》中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

加强紧缺专业医师培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3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新版《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下的超说明书用yao写入法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yao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yao品用法实施治疗。

【养老】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至全国

银保*会官网日前发布消息,自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

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

银保*会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同时将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等十家公司。

惩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

新修改的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3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保险】

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督管理举报处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举报的,应当通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等渠道进行。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渠道专业化、一体化建设。

骗取社会保险将按规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督办法》,自3月18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按规处理。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东南网

来源: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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