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正文

原创台南杀警案补破网!台当局“修法”,警察4种情况下可“直接开*”

admin 创业 2022-10-28 16:17:08 489 0

原标题:台南杀警案补破网!台当局修法,警察4种情况下可直接开*

据台媒报道,过去台湾许多一线用*警察得独自面对惩处、涉讼,造成很多警察遭遇悍匪时却不敢开*,日前台南杀警案引发台湾关注警察用*议题。台当局立法院会今(30日)三读通过修正警械使用条例部分条文,明定警察人员面临犯罪嫌疑人持有致命性武器或攻击意图等4种情境,若认为将危及自身生命、身体,得使用*械迳行射击。

图源台媒

台湾现行警械使用条例仅规定警察使用警刀、*械的时机,然而,警察人员面对实际情况时,常须经冗长思维程序,才能决定使用何种警械,容易延误判断时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因此,三读条文参酌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械的基本原则的特别条款规定,明定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主观上认为若不制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将危害警察或他人生命安全,得不经鸣*警告,使用*械迳行射击。

至于何时得使用*械迳行射击,三读条文明定4种情境,包含:之一,以致命性武器、危险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击、伤害、挟持、胁迫他人;第二,有事实足以认定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险物品,意图攻击他人;第三,意图夺取警察人员配*,或其他可能致人伤亡的装备机具;第四,有其他危害他人生命或身体,情况急迫时。

另为厘清警察人员使用警械是否妥适,三读条文新增规定,台当局内政部应遴聘相关机关代表及专家学者组成调查小组,得依职权或依司法警察机关申请,就所属人员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伤时,其警械使用时机、过程与相关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及提供意见,调查小组判断警械使用妥适得考量警察当时的合理认知。

对于修法通过,民众党立委张其禄表示,警械条例已经20年没有调整,修法有其急迫性在,过去有太多警察都担心法律依循问题,宁可处在危险状况下,让原本应该成为后盾的法律变成绊脚石,民众党有三大主张:增加警察使用警械的时机跟弹性、厘清使用警械的正当性跟目标、合法使用警械的权益跟民众权益,公家要负起赔偿责任。

*** 立委游毓兰也指出,过去很多警察执勤时不敢用*,就是因为要独自面对诉讼问题,自己过去就主张使用警械造成损害应该公家赔偿,让警察有更多保障,调查小组的成立,可以避免过去法院的部分判决远离警察实务、专业等,建立标准,让之一线警察掌握何时能大胆用*。

*** 立委管碧玲表示,此次修法确实延宕,立法院应该向警察同仁致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健康食品 产品推荐 洗护测评 知识科普

版权声明 1、本网站名称:三九知识
2、本站永久网址:www.1puu.com
3、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aw4008@foxmail.com 网站右下角【投诉删除】可进入实时客服
5、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载任何违法的相关信息,访客发现请向站长举报
本文链接:http://1puu.com/post/1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