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被执行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
以下被执行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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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信息,可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网址: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二、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异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更正。三、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违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青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