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买的电动四轮车怀疑是翻新车,消委协调后全额退款
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实习生 陈怡涵
通讯员 聂喜洋 王露
刚买的新车,才开了2天就发现有问题,武汉市民谢女士担心自己买到了翻新车,提出退款,但商家却以该车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10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经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及辖区消费者协会共同调解,商家终于将购车全款退还给了谢女士。
9月14日下午,家住江夏区的谢女士在江夏区一家门店购买了一台电动四轮车,共计支付1.6万元钱。
购车时,销售人员跟我承诺,保证有任何质量问题都可以售后。谢女士称,由于是熟人介绍,她没多想就决定付了钱,并配合进行车内安装与调试。可等再回到店里,她才发现,工作人员给她开具的票据有问题:自己明明支付的是1.6万元,却只有一张金额为9990元的*;另有一张金额为1.6万元的收据,上面简单写了几句服务承诺,就代替了购车合同。
谢女士购买的电动四轮车(受访者提供)
对此,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公司规定只能开1万元以下的*。
第二天早上7时许,谢女士再次与该店沟通,希望对方开具全额*,并签署合同。销售人员表示,公司同意补差额*,但并未正面回应合同事宜。
随后,谢女士驾驶新车练习时,突然发现车辆头部不平,靠近仔细观看发现,车辆部分地方已生锈,且车门上有不同程度的刮痕。
刚买的新车怎么会有这些问题?谢女士怀疑,自己买到的是翻新车。然而,当她将该问题反映至店家后,得到的回复却是:车辆就是这么设计的,如果有生锈的话你开过来,我们补点油漆就可以了。并反复保证,这辆车绝对是新车,不是旧车翻新,没有质量问题。
对此说法,谢女士并不接受。她要求店家派技术人员上门解决刮痕等问题,或换一台新车,并补上完整票据和书面承诺。并提出,要求车辆包括电机、电池、控制器等在内的主要配件质保三年。然而,店家表示只能提供一年质保。双方僵持不下。
谢女士担心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便将该车停放在停车场内,不敢再开动。但同时也担心,车辆长期停放在露天停车场不安全,她希望尽快与商家协商解决此事。
9月19日,谢女士通过登录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和解平台投诉,希望通过消费者委员会调解。
辖区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商家表示,本店销售给谢女士的海宝四轮车,手续齐全,已开*并为其购买了保险、办理低速车牌照,车辆并无质量问题,因此不同意退货。经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并向商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三包》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家最终同意退车退款。10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谢女士已经收到商家的退款,车辆也交由商家带走。
(来源:极目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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