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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名单专题

admin 推广 2023-06-16 15:16:38 352 0

       2020年初爆发的疫情,主要就是因为食用野生动物引起的。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这意味着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名单公布,那么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哪些野生动物不能吃?

       六种野生动物不能吃,果子狸、黑眉曙蛇、虎纹蛙、喜马拉雅旱獭、穿山甲、中华菊头蝠。

       这些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兽纲”有14种,包括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有25种,包括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有6种,包括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有4种,包括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有1种,为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有3种,包括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有1种,蜈蚣,别名“天龙”。

       有专家对之一财经记者表示,禁止食用上述驯养繁殖类野生动物,势必会对相关产业和养殖户产生收益产生影响,但有利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决定》明确,有关地方人民 *** 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二、哪些能吃?

       2014年2月,原农业部公布《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确定八眉猪等159个畜禽品种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

       根据《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猪(42种)、鸡(28种)、鸭(10种)、鹅(11种)、牛马驼(34种)、羊(27种)和其他品种,包括敖鲁古雅驯鹿、吉林梅花鹿、中蜂、东北黑蜂、新疆黑蜂、福建黄兔、四川白兔可食用。

       对于上述有关鹿肉能不能吃的问题,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去年8月30日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91号建议的答复》中称,梅花鹿野生资源较为稀有,现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养殖是特色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吉林梅花鹿纳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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