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把房子租出去后就不闻不问
近日,金华永康一位房东就被抓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4月20日晚上,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治安中队根据侦查获得的线索,在辖区虹霓小区某出租房内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当场抓获两名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徐某、尤某。
房东黄某虽然未参与组织卖淫活动,但明知租来卖淫,依旧把房子租给他人使用,知情不报,也被派出所传唤。
据房东黄某交代,他位于虹霓小区的幢房共4层,1至2楼都用来出租,3至4楼自己居住。1楼的租客不固定,经常换,所以也常闲置。
今年3月,一名本地男子来看房子,2200元一个月的租金让黄某很满意,双方很快签订了租房协议。
几天后,黄某看到租客挂出“敲背、美容”的店牌,但没有美容美发等设备,平时出入的时候,只看到有两名女孩轮流上班,黄某才知道他们开的店干着卖淫的勾当,但既然已收了一个月的租金,黄某没有出面制止,更没向公安机关举报。
黄某认为把房子租给了别人,也不关他的事。直到被民警查获。
日前,卖淫嫖娼的徐某、尤某已被永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而房东黄某因容留卖淫也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
提醒
1公安机关一直以来对卖淫嫖娼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打严防严治。出租人不要只看重蝇头小利,在发现承租人有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2明知承租人在从事违法行为,仍将房子出租使用,已构成共犯,对涉及组织、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获取出租收益是权利
但房东同时也有着违法出租房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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